泸县一中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
为加强和改进学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, 给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快捷高效、健康安全的网上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空间和环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,请各相关处室严格遵照执行。
1.各处室在网站中发布信息时,要按学校信息审核制度要求进行,不得越级或擅自发布;对于交互式栏目,学校24小时巡查小组要认真负责进行巡查,发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上报。
2. 网站相关技术人员要加强对自己权限口令的保护,如发现口令遗失必须立即上报,坚决杜绝因为口令遗失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3.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对网站服务器及周边网络设(备)施的安全保护,坚决禁止无关人员接近、操控网站相关设备;网站技术人员要保障服务器防火墙及其它防控软硬件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。
4.网站技术人员要及时对网站数据进行备份,要至少每2天对数据及后台数据库进行一次备份,当网站遭遇灾难性故障时,技术人员要立即恢复数据,保障网站正常工作。
5.网站技术人员要定期加强安全监测,针对网站的恶意攻击要及时记录,建立有害信息处理和计算机违法案件申报制度。发现有害信息,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后,及时予以删除,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;发生重大计算机事故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