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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教师职责

2007-12-9 23:01:48     阅读: 次    

(一) 分学年制定指导计划,撰写指导总结。
(二) 指导被指导教师制定班务工作计划,撰写班务工作总结。
(三) 指导被指导教师建立科任教师联系制度,每学期至少指导一次联系会。
(四) 指导被指导教师合理设置班委、团(队)、支委和学生会干部,并指导制定学生干部的培养计划和岗位职责。
(五) 指导被指导教师制定本班级的“守则”、“规范”、“体卫条例“的实施细则,开展“心理健康”教育。
(六) 指导被指导教师制定学生安全的宣传、教育常规,预案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案。
(七) 指导被指导教师制定班风学风建设方案。
(八) 指导被指导教师组织开展劳动技术教育、科技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。
(九) 指导被指导教师组织制定各类集会的要求及注意事项。
(十)、指导被指导教师学习新课程理
念,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。努力建设团结、友爱的积极向上的班级群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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